第四十六个故事

“油条。包子。烧饼。云吞面。”

天刚亮, 街头卖吃食的小贩儿便开始大声吆喝起来。

季言之牵着孩子, 穿着略显邋遢的从胡同尾口的宅院里出来,慢悠悠的朝着吃惯了的小摊贩前走去。

“两碗云吞, 一碗不放辣油。”

孩子大约五岁,长得有些瘦弱, 却格外的挑食, 尤其不喜欢吃葱姜蒜。他一听季言之的点餐, 连忙补充道:“不放辣油, 不放细葱,不放姜汁。”

“好嘞!”专卖云吞面的小商贩面带微笑的道:“福哥儿吃惯了我家的云吞,即使不说我也知道福哥儿的口味儿。”边说, 街边卖早点的小摊贩手脚麻利的开始下锅煮云吞。

季言之让福哥儿乖乖的坐在摊位上等,自己跑到卖烧饼的小商贩前,用几个铜板买了两个烧饼。然后咬着坐回了福哥儿的对面。

福哥儿目光清亮的看着季言之大口的啃烧饼。

“要吗?”季言之含糊不清的问。

“葱油味儿好大。”福哥儿收回视线, 又是有点含糊不清的道:“阿玛,你的优雅呢!”

“老子不是你爹, 是你哥,亲哥。”季言之纠正了福哥儿的称呼:“你不是说你还记得一位胡子拉碴的老东西吗。那就是我们的爹。”

现在是一九三七年, 一个即将战火纷飞的大时代。各路军阀林立,但是都跟季言之没什么关系,因为从福哥儿那句含糊不清的‘阿玛’来看, 他就是一个落魄旗人而已。

在这年头, 旗人的身份可不好混, 尤其是季言之和福哥儿原姓爱新觉罗的旗人。

季言之是四年前来到这方处于民国时代的位面世界的。

当时正逢家变, 不知打哪来的一伙强盗半夜闯进王爷府烧杀抢夺。季言之只来得及将王府大部分的财富全转移到系统空间,就被他口中胡子拉碴的老东西塞了一个孩子以及装有一方正正方方、现在根本没什么卵用的玉玺和细软的包裹,让他赶紧带着孩子逃命。

那孩子自然是福哥儿,跟他同父同母。年龄之所以差距有点儿大,福哥儿懂事之后老爱叫他‘阿玛’的原因很简单,因为福哥儿是他身为王爷嫡福晋的额娘老蚌生珠的产物。

而从四年前带着福哥儿从京城‘逃’来这暂时算得上风平浪静,百姓安居乐业的柳城,季言之就专注于养孩子。毕竟既然接手了福哥儿,福哥儿就是他的责任,养他自然比其他什么事情都要更重要。

福哥儿用汤勺舀着没放辣油、没放细葱沫没放姜汁的云吞,慢吞吞的吃着。季言之也在吃,不过他没有光吃他那一碗淋了一层厚厚辣油的云吞,而是一口云吞一口烧饼,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席卷残云,将食物一扫而空。

因为是熟客,卖云吞面的商贩给福哥儿煮的是小份量的,而季言之这位成年人自然就是成人量的。只是小孩子嘛,进食的速度真的挺慢,这不,季言之都吃完了,他还在慢吞吞的吃。

好在季言之如今是个无所事事,连街头小混混都算不上的闲汉,倒有大把的时间等着福哥儿吃完早点,顺便再买两根油条慢慢的啃着。

福哥儿吃完最后一口云吞,又慢慢的开始喝起汤来。一口一口,略显瘦弱的小脸上尽是满足。

“哥,我不想去学堂上学。”回家的路上,被季言之牵着的福哥儿突然开口,说出了让季言之有点儿始料未及的话语。

季言之:“为什么不想去学堂。”

福哥儿低着小脑袋,声音低沉的道:“因为费钱啊!”

季言之:“……”

福哥儿:“哥哥天天无所事事,没有任何收益进账,身为拖油瓶的我,真的好怕有坐吃山空的一天。”

季言之:“……这和你不去学堂读书有关联吗?”

“有啊,毕竟要节省开支嘛。”福哥儿显得很认真的说道:“阿玛,我一想到我们以后有一天连云吞都吃不起,我就好担心哦!”

“……”

都说了不要叫老子阿玛,叫哥,你怎么还时不时的叫了哥后又叫阿玛。

阿玛你个头啊,现在旗人不好混,要随大流叫爹。

不是,要叫哥。

老子是你亲哥。

季言之果断一巴掌糊到福哥儿的脑袋上,没好气的道:“放心好了,老头子让我带着跑路的钱财足够养活你到成年。”

福哥儿没被安慰到,却是惊恐极了:“养活到成年,那阿玛你的意思是,我成年了你就不管我了。”

季言之又是一巴掌糊到福哥儿的脑袋上:“都说要叫哥,你怎么还叫阿玛。”

这下福哥儿直接飙眼泪了:“这不习惯了吗。”

“这习惯不好,要改!”

季言之差点又想一巴掌糊到福哥儿的脑袋上。不过他及时的收手了,没继续把上个位面世界带来的不良习惯继续发扬光大。毕竟是弟弟啊,不能当成儿子一样教育。虽说弟弟总是喜欢嘴瓢叫他爸爸。

季言之牵着福哥儿回了家。

季言之带着当时才一岁大的福哥儿‘逃命’来到柳城后,便第一时间入驻了人口繁杂,但基本都是普通老百姓住的胡同小巷尾。一幢大概只有一进一的小四合院儿,面积不大,但住季言之和福哥儿这对年龄悬殊有点儿大的兄弟却是足够的。

“哎,言哥儿…”隔壁的老婶子出来倒水,看到刚回来的季言之就特别热情的打起了招呼:“最近码头上招工,听说抗沙袋的一天都能挣这个数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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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婶子比了个五,又比了一个,继续说道:“一个月五块大洋啊。我家小子昨儿就去了,言哥儿要是想去的话,我让我家小子带你去。”

闻言季言之笑得极其儒雅:“多谢老婶子的好心了。不过我家还算薄有资产,不需要我为了养弟弟去做苦力。”

被季言之牵着的福哥儿也是忙点脑袋附和:“我哥读过书,就算是找工作也能当个受人尊敬的老师,才不需要去当什么苦力呢,。”

老婶子顿时拉下脸来了,她觉得自己一片好心,结果邻居不管大的还是小的都这么的不识相,导致老婶子心情顿时变得好差。

“有些人啊,就是自视甚高,也不看看自己有几斤几两重。学堂的老师,呸!”

老婶子不屑的哼了一声,随即端着木盆,进了自家的院子。她重重的把大门一关,力度大得连墙壁上的泥灰都落了一层。

“阿玛,老婶子生气了?”

季言之已经懒得去纠正自己不是爸爸,而是亲哥了。他牵着福哥儿进了家门,顺手就把木质的大门从里拴上。

“一会儿我去买菜。福哥儿,最近治安有点儿乱。你乖乖待在家里,不准在哥哥没在家的情况下随便出门知道吗。”

福哥儿乖巧的点头:“哥,我知道。我会乖乖留在家里练大字的。”

作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全能大佬,季言之一手字写得格外的漂亮有风骨。福哥儿自从记事起,就是季言之这位亲哥给启蒙的,所以总会下意识的临摹季言之的笔迹。可以说福哥儿即使年龄尚幼,但他一手字虽嫌稚嫩,却有了季言之的三分风骨。不过由于时代的不同,福哥儿是用钢笔练字的,而不是细狼毫笔练字。

福哥儿乖巧的趴在院子里的石桌子上,用新买的德制钢笔练字的时候,季言之便出了家门。

他的确是去买菜。

街头的小吃摊味道不错,但在季言之的眼中却是只能拿来当做早餐以及晚餐。中午的正餐还是要自己做。不说大鱼大肉,但至少米饭管够。

菜市场在另一条街上。

季言之从属于平民聚居地的胡同小巷走过去的话,大概需要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面,步行二十来分钟左右。季言之没有像大妈一样挎竹篮子进菜市场的习惯。他喜欢买菜的时候将油盐酱醋以及米面一并买了,然后找个负责拉黄包车的苦力,将东西给他送回去。所以认真计较起来,季言之其实并不常上菜市场买菜。

季言之进了菜市场,在相熟的小商贩那儿,将大约一周所需的油盐酱醋米面全部买齐之后,又走到专门卖肉类的地方买了一只活鸡和一些猪下水。

“上周不是说有牛肉吗,怎么没了?”季言之问肉贩子道。

“被洋人馆的负责对外采买的…那什么,哦,对了,他们叫做厨师长的大鼻子给买走了,说是要让即将到来的中日联合商会的领事品尝一下正宗的法国牛排。”

“中日联合商会?”季言之挑眉,有些意外的问:“在东三北帮助日|本人为非作歹的那个中日联合商会。”

“哎,季哥这话你可不能乱说,中日联合商会的目标可是扶持华夏商人走向世界,和外国佬做生意的!”

“粉饰太平的说法。真要这样,也不会有越来越多的北方人逃到南方了。”

当初闯进王府的进行杀烧抢劫的强盗真的是强盗吗?不过是因为老头子公开反对溥|仪那傻逼成为伪满|洲国的傀儡皇帝外加把玉玺藏起来的缘故,所以被伪满洲军清理罢了。

啧,国仇家恨一起算,对于属性为间谍、走狗的中日联合商会,季言之有好感那才奇了怪了。可以说在听到中日联合商会成员不久要来柳城的那一刻,季言之已经在算计怎么将他们全灭。

季言之用舌头抵了抵虎牙:“二狗子,记住下回有什么好东西,都给哥留着,不然哥会跟你翻脸的。”

叫二狗子的肉贩子连忙挂上谄媚笑容:“季哥,还有半扇山羊肉要吗。”

季言之满意的颔首:“一会儿你卖完肉,亲自给我送去胡同小巷尾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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